三部委: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 坚决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
国家发改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于6月3日印发《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(2019-2020年)》的通知。
《方案》指出,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。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,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、污染治理、交通需求管控效果,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,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,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,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。
《方案》指出,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政策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采取经济补偿、限制使用、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,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或出口,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“油改气”的老旧燃气车辆。
《方案》指出,全面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政策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有关要求,坚决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,各地对环保、安全年检有效,且符合转入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,积极出台便利交易、促进流通的政策措施。加快修订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,推动实现二手车交易信息部门共享,加强诚信体系建设。研究建立二手车出口管理体系,制定完善二手车出口检测规范,支持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。
以下为通知全文:
关于印发《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(2019-2020年)》的通知
发改产业〔2019〕96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厅(局)、商务主管部门:
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,进一步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,畅通资源循环利用,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《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(2019-2020年)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生态环境部
商务部
2019年6月3日
